WERCSmart 鋰電池注冊變更提醒——刪除 PI965 &968 Section II 選項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 對單獨運輸鋰電池的法規進行了修訂,并于 2022 年 1 月 1日正式生效。但是會有一個過渡期,即需在 2022 年 3 月 30 日前做出調整至 100%符合新規。在此建議客戶與所選擇的航空公司確認是否有實行或實際允許的過渡期。IATA 危險品法規(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變化對 WERCSmart 注冊影響最大的是從包裝說明 PI 965 和 PI 968 中刪除了 Section II. PI 965 是鋰離子電芯和電池(包括移動電源)的包裝說明 ,PI 968 是鋰金屬/原電芯和電池的包裝說明。這一變化不影響針對含鋰電池產品的 PI 966、PI 967、PI 969 或 PI 970 的 Section II。單獨運輸的電芯和電池可按照以下 PI 965 和 PI 968 中 Section IB 的要求進行包裝:
1. 鋰離子電芯/電池的包裹重量不得超過 10 公斤,或鋰金屬/原電芯/電池的包裝重量不得超過 2.5 公斤
2. 包裝上的標簽要求如下:
? 鋰金屬/鋰離子電池(視情況而定)*
? UN3090/UN3480(視情況而定)*
? 托運人和發貨人的名稱和地址*
? 第 9 類危險貨物 – 鋰電池標簽
? 鋰電池操作標簽
? 僅限貨機運輸標簽
注意:運輸多個不同的包裹時,必須在包裹上標明電池或電池芯的凈重
3. 托運人聲明需按照完全監管的貨件填寫,除了在 PI 編號后或在授權欄中添加“IB”*
4. 運輸鋰電池的人員需要接受全面的危險品培訓
注意:
*表示 Section IB 的要求,但 Section II 沒有要求。上述變化僅適用于承運人為IATA 成員的情況。
WERCSmart 系統為反映上述變化,將于 2022 年 1 月起,不再將 Section II 作為鋰電芯/電池(或移動電源)注冊時一個選項。對于目前已選擇 Section II 且完成注冊的鋰電芯/電池將會自動更新以反映 Section IB,并會反饋給零售商以便其更新運輸物流。